风险记录相对人 | 风险类型 | 决定/发布/机关 | 内容 | 行为记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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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 |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院强制执行中 | 2025-05-15 | |
严重行政处罚/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 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 2025-05-12 | |
行政处罚/其他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本市道路两侧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 2025-05-10 | |
行政处罚/其他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 涉嫌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 2025-05-09 | |
严重行政处罚/围标串标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在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围标的。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 涉嫌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2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北京康佳伟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58号经营的员工食堂进行执法检查,该单位成立于2012年4月,现场检查时正在经营,主营中餐项目,在地下一层安装1套油烟净化设备和风机设备。2025年2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北京中环谱天环境监测中心对该设备噪声排放进行检测。按照《北京市东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2024年调整)》中声功能区划分的相关规定,该单位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1类区,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噪声昼间排放限值为55dB(A)。根据北京中环谱天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检)字(2025第0211-20095号))显示:二层居民楼南侧窗外1米噪声值为65dB(A),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1.1表1中1类区昼间标准(55dB(A))10dB(A)。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未按照规定的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和排放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客观真实的检测报告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涉嫌未按照规定的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和排放标准进行检测或检测报告弄虚作假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 | 经查,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馨分公司作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34号、甲34号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2025年4月9日09时30分,东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检查发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34号、甲34号小区垃圾桶站存在其他垃圾桶破损、标识不清,未及时更换的情况。本行政机关现场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4月16日11时30分前前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4月16日11时30分东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复检发现当事人已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 更多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 | 2025年4月14日10时03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新景家园密闭式清洁站交运其他垃圾时,桶内混入可回收垃圾,存在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的行为。经责令,当事人已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 更多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涉嫌未按照规定的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和排放标准进行检测或检测报告弄虚作假 | 2025-05-09 | |
严重行政处罚/围标串标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在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围标的。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涉嫌未按照规定的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和排放标准进行检测或检测报告弄虚作假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 | 涉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 2025-05-09 | |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 罚款2000元 | 2025-05-09 | |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行政处罚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出现安全事故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5年1月11日,由广东中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国鼎怡景湖畔花园3-6栋、21栋及地下室二区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5年1月21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复核涉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报送事故调查及处罚信息的通知》要求,对该单位和项目进行复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抽查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状况等13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发现该单位和项目存在较多问题,认定该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等规定。 更多 | 2025-05-09 | |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 |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 2025-05-09 | |
行政处罚/其他 |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 |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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